智慧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医疗服务业态,面临的环境不够成熟。中国目前还缺乏与之相匹配的法律、政策及规范,现行政策按医院审批和监管模式进行,为医疗服务机构发展带来了一些困难。个人电子健康档案信息也还处于的法律保护状态缺失。随着中国医疗卫生“十二五”规划出台,明确医疗信息化建设作为“四梁八柱”之一,要求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,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,为百姓提供安全、有效、方便、价廉的基本卫生服务服务,并进一步明确“3521工程”“3521工程”是“十二五”期间我国卫生信息化建设路线图,即建设国家级、省级和地市级三级卫生信息平台,加强公共卫生、医疗服务、新农合、基本药物制度、综合管理5项业务应用,建设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2个基础数据库和1个专用网络。建设要求,医疗主管机关将逐渐针对人群服务范围标准,出台相关政府监管、法律、规范,解决健康体检与健康诊疗、健康保险的结合问题等,促进医疗与保险的跨行业合作,大力推动智慧医疗产业发展。据谷歌宣布从2012年1月1日起永久关闭个人医疗信息聚合服务。这表明公众对于将个人信息存放于免费服务(公有云服务)的意愿仍不够强烈,用户更期望政府监管下的健康信息服务。
(2)应用范围更广
随着应用系统和终端产品的逐渐成熟完善,智慧医疗的应用范围也将逐渐拓广,智慧医疗的应用范围逐渐覆盖用户全生命周期,包括新生儿出生、新生儿家庭访视、儿童健康检查、预防接种、健康体检、高血压患者随访、糖尿病患者随访、精神疾病患者随访、老年人健康管理、健康教育等一系列内容。在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“3521工程”建设任务中,明确提出重点业务系统,已包括药物管理、公共卫生信息管理、新农合监管、城镇医疗保障、药品器械信息化监管、远程医疗服务、共享协作服务等,智慧医疗也将覆盖以上范围。